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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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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是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试验师、试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修改、见习修改;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1)大学本科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结业,中专结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直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履行。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杰出职业道德,能仔细履行岗位责任,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