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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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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二级资质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承包工程范围 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业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