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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标准有哪些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乙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固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承担业务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