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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要求,我局对全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三类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工伤保险缴纳符合要求,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总体较好。 二、考核结果 本年度列入考核范围企业600家。其中:考核合格、列入绿色监管企业501家;考核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企业33家;考核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企业9家;未参加考核企业57家。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人员有调岗、离职等情况时未及时补充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内容不真实,缺乏可操作性。 (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未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未收集安全投入相关票据,无法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达不到总产值相应比例等有关要求。 (三)工伤保险缴纳不全。部分企业未能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要求,依法及时足额为企业的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四)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个别企业未按要求配足“三类人员”。 四、整改要求 (一)对考核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的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约谈企业负责人,抽查企业30%以上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整改(至2022年4月20日),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红色监管,依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对考核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时按照延期重审进行审查,对企业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复核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依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部分未参加考核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考核不能定为合格,无法列入绿色监管,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照《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1]38号)要求填报企业考核资料,经核查不合格的,列入红色监管,依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