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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第二批通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经核查,现将第二批资质不达标的268家建筑业企业的406项资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满前提供有关申述材料(含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证明材料),报送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视作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仍未提交资质标准要求资料的企业,我局将函告资质许可机关撤回相关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61378818
附件:资质不达标企业资质名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