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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以及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 1.资质资格。承担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202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调查数据营业收入在本市排名后20%和未上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2022年1月1以来通过吸收合并、种族分立、跨省变更方式去的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对上述勘察设计单位按照100%比例抽取,检查单位资质资格合规性,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情况等。 2.市场行为。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 3.勘察设计成果。受检项目初次报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按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情况等。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 1.资质资格。对全省所有审查机构资格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情况等。 2.市场行为。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超越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审查业务等。 3.执行政策。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情况;落实“阳光图审”,实行施工图审查“五公示”和”三报告”制度情况;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政策性审查情况;落实数字化联审制度和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情况等。 4.审查质量。审查机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对受检项目施工图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审查情况等。 (三)勘察设计主管部门 检查全省16设区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并对每设区市抽查不少于两个县(市、区)。重点检查各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正常情况。 (四)受检项目 抽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时间节点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其中,每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不少于2项,每个设区市检查项目不少于10项,全省抽取项目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 二、检查方式 (一)各地自查(2022年8月25日前)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梳理汇总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审查合格项目,填写审查项目统计表,督促辖区内审查机构填写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资自查。各设区市要随机抽取检查工作负责人员,并协调配置具有在线审查和下载权限的施工图审查数字化系统账号密码,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注销。 (二)异地检查(2022年8月25日至9月25) 1.检查时限。本次检查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安排,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分组具体实施。异地检查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在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第二轮在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 2.组建检查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检查组,检查组由分管负责通知带队,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和资信、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及市政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成员应在检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抽取受检项目。检查组从受检市上报的施工图纸审查项目统计表中,按要求随机抽取收件项目,确定收件勘察设计单位。受检项目和受检单位应在检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开展检查。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限内赴受检市开展现场检查,填写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并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自查表进行现场核查。 5.上报结果。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汇总整理检查情况报告、检查表格、检查凭证等全套检查记录资料,与2022年9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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