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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录入人员信息的通知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要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人群,每周应开展2次核酸检测。为准确摸清行业人员底数,落实核酸检测工作要求,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现就做好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录入完善人员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管理要求 (一)人员信息全部录入 在济南市注册和在济南市从业的为第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应于8月18日下午5时前,将企业在济南的实际用工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 企业在工地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以项目为单位,将人员信息录入“建筑工地管理平台”(网址:http://124.133.227.220.2002/#/login),可不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重复录入人员信息。 (二)人员数据动态更新 各建筑业企业要安排转人,根据新进人员、员工离职、长期出差等世基情况,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动态增减人员数据,确保平台人员信息数据全面准确,更新及时。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 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因企业人员信息未录入、核酸检测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行业疫情防控责任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管行业管防疫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部门责任,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的督导知道,确保企业按时将信息录入完毕。同时,要明确工作专人,将区县管理账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充分依托”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平台“,做好行业人员底数摸排、核酸检测等工作,对推送的本辖区企业的应检尽检。 (三)及时报送辖区企业信息 请各区县住建部门填写本辖区建筑业企业名单汇总表,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4时前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