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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各类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的要求及业务范围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乙级资质可承担的业务范围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五.办理资质的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这也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职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专业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早床、竣工、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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